取消彩礼,取消“首付”的婚姻就会幸福吗?会不会,适得其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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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官宣:民政部近期发文要求倡导简约适当的婚俗礼仪,反对利用婚姻敛财、抵制天价彩礼、低俗婚闹等不正之风。引起了众多男性同胞的支持,当然也包括许多经济能够独立的女权主义者。

天价彩礼引发的惨案

1.2017年1月,一对新人疑因11万天价彩礼新婚夫妻发生争吵,新郎一气之下锤杀新娘,喜事变白事。

2.2015年,一名男子因为难以承受13万彩礼跳楼身亡,身为农民的男方父母将未过门的媳妇及其父母告上了法庭。

3. 2015年河南省内某村民李某,因双方就礼金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引发冲突,李某当场持剪刀扎向准岳母,导致伤重不治身亡。

十几万的彩礼可能对于一些拆二代、富二代、权二代的家庭来说不算什么,对于一些中层收入的家庭来说,咬咬牙也能拿的出手,但是我国将近7成的人都属于中低层收入家庭。跨阶层要彩礼目的不外乎两个,要不就是明着卖女儿敛财,要不就是给自己长面子,将自己女儿的未来幸福生活抛之脑后。

取消“首付”就真的能提升婚姻幸福吗?

彩礼、嫁妆本应该是新婚夫妇未来生活的共同基金,不能算女方家庭独有的财产,更不应该是破坏婚姻的导火索。如果取消彩礼,从而减轻男方的负担、提高女性的地位,就能换来婚姻的幸福吗?

一篇女权主义者的文章曾经说到,问如果取消彩礼,男人受得起吗?大意是讲社会大环境男尊女卑劳资分配不均,如果取消彩礼,女权提升将导致很多男性配不上现有的女性,一旦匹配那时的婚姻才是幸福的婚姻。这篇文章将彩礼类比成男性地位高于女性的标杆,认为取消标杆女性地位就不屈于男性之下,然而却忽略了幸福婚姻的前提是三观的一致、性格的互补以及付出的平衡。

缺少上面三点条件,婚姻不一定幸福。彩礼作为传统习俗,如果能够按照当地经济收入水平,加以制度上的限制,不失为一条优民的良策。